为进一步盘活首都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科技创新活力,按照《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版)》要求,现开展2025年第一批首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发放工作。<br /><br />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自主领取创新券,用于在开展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创新项目研发过程中,购买在京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科研设施与仪器拥有单位(以下简称开放单位)基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的分析、测试、检验、研发等专业服务,以及租用开放单位算力资源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br /><br />申报条件<br />1.在北京地区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含)或当年新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br />2.主营业务方向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领域。<br />